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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学校劝退学生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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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私立学校劝退学生的法律规定如下:

1、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或劝退。

所以劝其退学的处分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可以通过老师或学校领导取消此处分,如学校不处理可投诉至教委;

2、学生还是在九年义务制教育期间的话,一般是不能进行劝退的,除非是学生造成了非常严重的伤害。

学校相对于学生,居于绝对的优势和强势地位,在剥夺学生的受教育权利时,要经得起法律考验,也要经得起教育良心的拷问。

高中阶段,学校可以劝退学生。一般在校期间由于严重违反学校纪律,且屡教不改,或参与严重的打架斗殴事件、违法乱纪等行为才能用;

3、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二、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法律规定的情形有哪些

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法律规定的情形如下:

1、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2、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3、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4、由他人代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

5、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

6、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7、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已成年学生如高中生或大学生如果在学校期间发现未经同意外出,在外住宿、旷课、煽动和带头挑起事端,严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道德败坏,打架,偷盗他人东西,吸烟、喝酒、,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可以勒令退学、开除学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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