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榕美食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现今社会在中国有袭警罪吗

现今社会在中国有袭警罪吗

来源:皓榕美食网

在中国法系国家不以罪名模式存在,袭击行为多以“妨害公务罪”论。在中国承袭英国法律传统,所以一直有袭警罪。

袭警是指用暴力手段对正在执行警务的人民进行突然人身攻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第三十五条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的;

(二)阻碍人民调查取证的;

(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

(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故意阻碍机关、机关依法执行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一、的特征有哪些?

(一)阶级性

是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职能是维护和社会治安秩序,防止和惩治危害和利益的一切违法犯罪分子。是国家实现管理的重要国家机器,实现阶级的重要工具。实际上职能的体现,就是阶级意志的具体实现。所以是阶级社会的产物。

(二)武装性

区别于其他国家公职人员,具有武装性,是国家实行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阶级意志的维护者和具体执行者。在阶级社会,阶级意志和利益,是依靠暴力予以实现的。担负着维护和社会治安秩序的使命,其权力内容体现出在履行职责中不可避免地要与危害和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分子发生暴力冲突。而这种对抗性需要采用特殊的手段,通过国家法律赋予特殊的权利,享有使用武器、配备相应警械的权利。一方面,就是为了保障在能充分和有效地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另一方面,也是维护和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手段之一。

(三)身份双重性

机关的职权是依靠人员具体实施行为来实现的。依法代表国家行使刑事侦查、部分刑事案件的执行权;行使行政管理权力。因此,首先要求必须具有国家公职人员的身份。这样便依法享有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能够承担国家公职人员的义务。其次,由于职权的特殊性,行使的权利,履行义务。除了应享有国家公职人员的身份外,还必须具有身份。受到职权与职责的约束和纪律的约束。即担任的资格、的职权、警务保障、的纪律、的义务等等。所以人员代表国家行使权力具有双重身份。

(四)服务性

人员依据法律除具有专政职能外,有些法律规定中也确定了的服务职能。如规定参加抢险救灾、参与社会服务活动。而且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的服务职能正在进一步的强化。机关实施行政管理,一定意义上也是一种为社会服务的体现。行政就是管理,管理实质上也是一种社会服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