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四十年到期,指的是土地的使用年限到期,而不是你的商铺的产权到期。
商铺的房屋产权永远都是屋主的,只是商铺下面土地的租用时间到期了。我们都知道城市用地是国家的,所谓的使用权其实理解为租用权更合适。四十年到期说的是商铺下面的地租用期限到期了,到期了续租就可以了。
对于土地产权年限到期后的续期申请,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需要提前一年向房屋所属的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屋管理部门根据土地的实际情况审核后,办理续用手续。同时,需要出一定的土地继续使用费用,这个费用也有对应标准,每个城市地价不同,标准也不同。
一、土地使用证划拨与出让的区别有什么
两者的区别如下:
1.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主要有租赁、入股、授权经营、出让、划拔等几种。土地划拔和土地出让是房地产开发的主要形式,两种形式都可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但也有一些差别。
2.出让土地上的房屋有具体的使用年限,住宅用地到期后将自动续期,但到期后是否需要继续交费、如何交费等问题目前尚未最终确定。
3.以划拔方式取得的土地,没有具体的使用年限,只要地上物不灭失、国家不征用,土地使用权就存在。但划拔土地上的房屋在转让时,需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审批手续,补交手续费。
二、住宅房产年限到期人该怎么办? ?
住宅房产年限到期自动续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到期后,购房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话,要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到期的前一年申请续期,一般情况下都会批准的,购房者没有提出申请续期或者是没有批准继续使用该土地的话,那么该土地将由国家收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359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