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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实习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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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实习合同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现就乙方到甲方实习事宜,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实习内容

  甲方同意乙方到甲方实习。实习内容为 .如果乙方不适合甲方安排的实习岗位,甲方有权进行调整。

  第二条 实习期限

  实习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实习地点

  乙方的实习地点为甲方的办公场所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场所。

  第四条 实习待遇

  乙方实习期间享受以下第 项约定的待遇:

  1、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实习补贴 元,于每月 日之前支付。

  2、乙方在甲方实习期间,甲方不予支付实习补贴。

  3、其他待遇: .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在实习期间,甲方应为乙方安排实习岗位,指派实习指导人员对乙方进行实习指导。

  2、在实习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和相关的实习设备。

  3、实习期满时,甲方对乙方在实习期间的表现作出实习鉴定。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听从指导人员的安排,认真完成指定的任务。

  2、乙方同意根据双方协商,按照甲方指定的生产岗位及岗位职责要求进行实习。

  3、严格保守甲方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商业机密。

  4、 不得利用甲方的设备、资料、技术等条件从事与甲方安排任务无关的活动;

  5、本协议到期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归还实习期间所占有的甲方的一切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电脑、图书、报刊杂志、项目资料。

  第七条 声明与保证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信息真实、可靠,如有欺诈,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2、乙方保证其签署本协议不违反其所在学校的有关规定,甲方保证根据乙方的能力和公司的需要尽量为乙方提供合适的实习机会。

  第 协议的解除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 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在实习期间有违法行为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在实习期间有违法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本协议相关文件的送达地址: .如该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 乙方在甲方实习期间,甲方无义务为乙方缴纳各种社会保险,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产生的医药费,由乙方自行解决。

  2、 实习期间,甲方为乙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用于乙方在甲方实习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该保险赔付用于折抵甲方依据法律法规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协议的生效

  1、实习协议经双方签署后,具有法律效力。其它未尽之事宜,由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共识后,可进行修订和补充。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律师事务所实习合同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甲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律师管理法规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方章程以及甲方有关规章制度,聘用 (以下简称乙方)作为甲方的合同制律师。

  乙方确认乙方是在充分了解甲方的营业性质、业务范围、章程、规章制度以及甲方对工作的要求的前提下,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与甲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作部门和职务

  甲方聘用乙方担任 部门 职务。

  第二条 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 年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工作时间

  乙方每周工作五日,每天工作8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第四条 工作报酬及职务职称晋升

  (一)甲方根据乙方受聘的工作部门和工作职务,以及甲方规定的相应职务的工作级别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二)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基础工资不低于人民币 元。并将根据甲方规定的《工资制度》等考核办法,对工作突出者给予适当的奖励(以物质奖励为主),工资总额不可低于 元。

  (三)甲方因行政方面的特殊情况,需要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按每小时 元付给报酬,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且不安排补休的,按每日 元付给报酬,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安排乙方工作的按每日 元付给报酬。 - 1 -

  (四)乙方在奖惩、职务考核和提拨方面,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

  (五)乙方在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评定方面,按国家和本市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福利待遇

  (一)乙方在医疗、伤残抚恤费、休假、养老金等方面的待遇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二)乙方在节假日、婚丧假、产假、探亲假方面的待遇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三)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甲方视具体情况给予乙方特殊福利待遇。但当乙方享受这种待遇的情况发生变化或消失时,甲方可以减少、停止或取消收回给予乙方的特殊待遇。

  (四)甲方应自己方受聘之日起,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第六条 乙方责任

  (一)乙方必须认真履行甲方所规定的工作职责,完成甲方所分配的工作任务。

  (二)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章程、《员工守则》、《考勤制度》、《财务制度》、《福利制度》等规章制度,以及商务惯例业务操作规程。

  (三)乙方应保持身体健康,加强业务学习,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四)乙方在本合同生效至合同期满或解聘、辞聘后的一年半内(即整个在岗期和下岗后的547日内)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五)乙方应爱护由甲方提供的办公、交通、房屋、设备、工具和物品及甲方的其他财产。

  第七条 甲方责任(义务)

  (一)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性的工作环境。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业务工作的设备、工具和物品。

  (三)甲方根据工作的需要,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甲方按国家规定在女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

  (四)甲方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技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五)甲方尊重乙方对工作方法、管理制度和技术改进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六)由于甲方制度的失误而对乙方造成损害时,甲方应予以赔偿。

  第 合同的变更

  (一)因甲方业务量的增减、经营范围、经营性质的变化,需要对乙方的任职部门和职务作适当调整的,在不增加乙方工作负担情况下,乙方也应接受甲方的安排,同意变更合同。

  (二)在同行业的工资水平均有较大幅度增长时,乙方可在本合同终止之前3个月提出变更合同中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条款的要求,甲方应予以合理地满足。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因(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之情由,无故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辞退乙方的,应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和贡献大小给予一次性的解聘补助费 元,并支付违约金 元。

  (二)乙方非因《劳动法》第三十二条之情由,擅自解除合同,辞去职务的,应支付违约金 元。凡经甲方出资培训的,乙方应在辞聘离职前分批或一次性赔偿甲方的培训费。培训费的赔偿标准为按乙方培训后在甲方的工作年限,以每年递减20%的比例计算。(培训后工作满五年的,不再赔偿培训费。)

  (三)乙方违反工作纪律或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有损于律师声誉和形象的,甲方有权给予其行政处分,并按规定扣除工资、奖金,其不足部分可要求赔偿损失。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合同中未尽事宜,在合同生效后经双方协商,可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律师事务所实习合同

  甲方:

  代表人:

  电话:

  乙方:

  代表人:

  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甲方聘请乙方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事宜,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一、服务事项

  1、草拟、审查合同、公司章程、合作协议等法律文书。

  2、解答法律询问。

  3、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_____活动。

  4、协助企业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5、协助企业培训法律_____。

  二、承办律师

  1、乙方接受甲方的合作要求,指派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2、甲方同意乙方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辅助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

  三、合作期限

  1、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协议期满后,甲方另行商议是否续签。

  四、_____标准

  1、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对甲方企业按照最低标准收取法律代理服务费。在服务的过程中,因甲方企业自行提出增加服务项目要求,导致产生其他_____项目由乙方和企业另行商定。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_、诉讼、调解或刑事辩护活动时,甲、乙双方视具体情况另行收取律师代理费。

  五、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与乙方及乙方律师诚信合作,为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受聘律师如实提供进行法律服务的事物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甲方企业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受聘律师。

  3、甲方企业应提供房间为乙方提供日常办公场所,并免收乙方物业费、水电费等。

  4、甲方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六、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企业的最大利益。

  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企业发表法律顾问意见。

  3、乙方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4、乙方变更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七、保密约定

  1、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除本协议规定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技术资料、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

  八、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同意,就本协议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在无法通过协商和平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九、其他

  1、任何一方终止协议,需提前______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终止协议。

  2、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3、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中未尽事项及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或补充协议中进一步予以明确。

  4、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律师事务所实习合同

  律师事务所合伙所合伙协议(样式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

  本事务所名称为: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

  第二条?住所

  事务所总部设在:

  事务所可以在其他国家和中国其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

  第三务?宗旨

  事务所的宗旨为:谒诚为委托人提供优质、_____的法律服务,并努力使之成为世界第一流的律师事务所。

  第四条?性质

  事务所为个人合伙制。

  第五条?合伙人

  事务所合伙人分为无限责任合伙人和有限责任合伙人(以下“合伙人”称谓含有限责任合伙人和无限责任合伙人)。

  无限责任合伙人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并对其投资形成的事务所财产共同所有。

  有限责任合伙人按合伙人会议的决定对事务所出资,对外仅按其出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六条?事务所接受司法_____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入伙、退伙

  第七条?入伙

  承认并愿遵守事务所合伙协议及合伙人会议决议者均可申请入伙。

  申请入伙者应向合伙人会议提出书面申请,并由两名无限责任合伙人书面推荐,经合伙人有效表决后通过,其享受合伙人资格的起始日期,由合伙人会议决定。

  第?退伙

  1、合伙人有权退伙,退伙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

  2、无限责任合伙人无故不参加事务所合伙会三次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合伙资格;

  3、合伙人因违反国家法律、律师职业道德、事务所有关规章制度、合伙人会议决议、玩忽职守给事务所造成重大名誉或经济损失的,经合伙人会议决定,可中止或免除其合伙人资格,该合伙人对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应进行赔偿;

  4、合伙人退伙后,应根据退伙时事务所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并于退伙后12个月内分割其合伙财产,包括该合伙人的投资及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无限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对于其在合伙期间事务所的全部债务负连带责任;

  5、合伙人退伙后应保守事务所的商业秘密,不得带走合伙期间本事务所的客户资料。违反前述规定者应对事务所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三章?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无限责任合伙人享有如下权利:

  1.在合伙人会议上享有平等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提议修改本协议及事务所各项规章制度;

  3.参与事务所的管理;

  4.监督事务所的业务活动、财务收支和人事安排;

  5.享有事务所中因其投资所形成的财产权利;

  6.参与事务所的盈利分配;

  7.按事务所规定享受事务所提供的福利待遇。在事务所工作满15年及年龄满65岁的合伙人可以享受退休待遇。

  第十条?无限责任合伙人的义务;

  1.依据合伙人会议的决定及确认向事务所进行出资;

  2.遵守并执行事务所合伙人协议和各项规章制度及合伙人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

  3.出席合伙会;

  4.全心全意维护事务所的利益;个人利益服从事务所的集体利益。忠实履行事务所内职务,做好律师业务。不得利用在事务所的地位和职务为个人谋取私利。不参加与事务所有竞争或利益冲突的事务或事业。合伙人在本事务所以外的投资、收入及负债应向其他合伙人披露。未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合伙人不得在事务所以外的其他单位从事有报酬的工作或担任其他有报酬的职务(包括_____);

  5.坚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协助并支持其他合伙人的工作;

  6.共担风险,对合伙的债务,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7.对于其他合伙人因工作失误而对事务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对造成损失有过错的合伙人,应根据其过错程度由合伙人会议决定,承担也其过错相应的责任及清偿额;

  8.未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合伙人个人不得以事务所名义参加捐赠,收受礼物。

  第十一条?有限责任合伙人的权利;

  1.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参加或列席合伙会;

  2.提议修改事务所合伙协议和各项规章制度;

  3.参与事务所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事务所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4.享有事务所中与其出资份额相应的财产权利;

  5.按照合伙人会议的有关规定分配收益;

  6.按事务所的规定享受有关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有限责任合伙人的义务;

  1.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向事务所进行出资;

  2.遵守并执行事务所合伙协议和各项规章制度及合伙人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

  3.全心全意维护事务所的利益,个人利益服从事务所的集体利益,不参加与事务所有竞争或利益冲突的事务或事业;有限责任合伙人在本事务所以外的投资收入及负债应向其他合伙人披露,未经合伙人会议同意,有限责任合伙人不得在事务所以外的其他单位从事有报酬的工作或担任其他有报酬的职务(包括_____);

  4.坚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协助并支持其他合伙人的工作;

  5.按有限责任合伙人的出资份额为限承担风险和合伙债务,对造成失误、有过错的有限责任合伙人,应根据其过错程度,由合伙人会议决定,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及清偿额;

  6.未经合伙人会议或管委会同意,有限责任合伙人不得以事务所名义参加捐赠,收受礼物。

  第四章?合伙人会议

  第十三条?合伙人会议是事务所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无限责任合伙人组成。

  第十四条?合伙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1.制定、修改和解释合伙人协议;

  2.审查、批准事务所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决算;

  3.制定事务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各项基金使用方案;

  4.决定事务所大型固定资产的处分和重大财务支出;

  5.授予或免除合伙人资格;

  6.决定及确认合伙人对事务所的出资额;

  7.选举、任命、免除事务所主任及管理委员会的主任;

  8.决定事务所机构(包括分支机构)的设置、撤销或合并;

  9.决定事务所的停业、合并、终止、解散及清算;

  10.确定事务所人员发展规模及工资待遇水平;

  11.决定事务所其他应由合伙人会议决定的事项。

  第十五条?合伙人会议采用讨论通过或表决方式决定前条所列事项。

  第十四条第1,5,9款所列事项须经全体无限责任合伙人五分之四以上(含五分之四)同意,第十四条其他各款所列事项应由全体无限责任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合伙人同意。

  第十六条?合伙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由事务所主任或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

  经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无限责任合伙人提议,事务所主任或管委会主任_____开合伙人临时大会。

  举行大会应由大会召集人于开会前十五日内向合伙人发出通知,通知中应公布开会时间、地点、议事日程等事项。

  无限责任合伙人因故未能出席大会的,或以书面形式就合伙会讨论事项表明意见,或委托其他出席大会的无限责任合伙人代为表决。

  合伙人会议可就需讨论决定的事项采取书面形式进行表决。需要合伙人会议表决的事项,可由事务所主任提出,或管理委员会主任提出,或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以上无限责任合伙人提出。提出需合伙人会议表决者,须向各无限责任合伙人发出书面提议,提议中列明需表决的事项,回复表决意见的期限(该期限由提议者酌定,但不得少于三天,自该无限责任合伙人收到书面提议的第二天起算)、提议者等事项。收到书面提议的无限责任合伙人应于提议要求的期限内(以书面回复发出日期为准)以书面形式作出回复,回复中应对提议者提出的事项明确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答复,回复中应对提议者提出的事项明确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答复。书面回复中未对需表决事项明确作出肯定或否定的意见;或者收到书面提议的无限责任合伙人未于书面提议要求的期限内作出书面回复,则被视为对需表决的事项持肯定意见。

  本条所规定的期限不包括法定节假日、事务所规定的工作休息日。若书面提议要求的期限中属于前述日期,则书面提议中要求的期限自动顺延。

  第五章?人员和机构

  第十七条?事务所设主任一人。主任是事务所合伙人的代表。

  第十?主任由事务所合伙人选举产生。主任实行_____制,每届_____二年,可连选连任,但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主任在_____内明显不称职或出现重大失误,给事务所造成重大经济或名誉损失的,经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可以被免除职务;

  主任的任免,应报主管司法_____备案。

  第十九条?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1.对外代表事务所;

  2.对外代表事务所签署文件;

  3.召集并主持事务所全体会议和合伙人会议;

  4.经合伙人会议决定兼任管理委员会主任或授予主任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经合伙人会议决定得设置分支机构及其他机构。所有本事务所的分支机构除合伙人会议另有规定外,不论其形式如何,均受合伙人会议的统一领导。

  第二十一条?合伙人会议下设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为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机构及事务所的常设管理机构。

  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人,主任由合伙人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可以由事务所主任兼任。管理委员会主任_____一年;可连选连任,但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管理委员会成员由管理委员会主任指定。

  管理委员会有权决定并处理合伙人会议职权之外的事项。

  管理委员会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向合伙人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成员无权以管理委员会名义作出决定。对于需由管理委员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管理委员会主任应与管理委员会成员相互协商后决定,并由管理委员会主任于事后?向合伙人会议汇报。

  第六章?财务制度,盈余分配与债务负担

  第二十二条?事务所设置专门财会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财会管理工作。财务人员向合伙人会议负责。

  第二十三条?凡在事务所财务帐中的合伙人的投资,固定资产及各项基金,为事务所的财产,除非合伙人会议另有规定,任何合伙人无权出售、处置、抵押事务所财产;除非另有规定,也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事务所的帐户及信用卡。

  第二十四条?事务所会计年度为每年的一月一日起至当年十二月三十一为止。

  第二十五条?事务所根据合伙人会议决议分配净利润。

  净利润的计算方法为:

  根据国家规定的会计原则,会计年度内事务所的全部收入,减去:

  (1)负债、应付款;

  (2)营业费及成本开支(包括税赋、管理费、律协会费等);

  (3)合伙人会议通过的各项基金及流动资金。

  第二十六条?合伙人为事务所工作而发生的费用应根据事务所的审批程序及会计制度进行审批、报销与记帐。

  第二十七条?合伙人对事务所的投资不计利息;除退伙外,合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还其投资的一部或全部。

  第二十?无限责任合伙人向事务所借支年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全体无限责任合伙人上一会计年度平均分配额的?%。

  有限责任合伙人向事务所借支年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全体有限责任合伙人上一会计年度平均分配额的%。

  第二十九条?合伙人在事务所存续期间内退出,可以从事务所全部资产中取得其应得的份额。

  第三十条?合伙人对事务所的债务按照法律规定及合伙协议的约定承担连带责任。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七章?合伙终止或解散

  第三十一条?事务所因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终止或解散:

  1.发生严重亏损导致无法继续执业;

  2.合伙人总人数少于三人;

  3.合伙人会议作出终止或解散合伙的决议;

  4.依据国家法律和规定必须撤销;

  5.不可抗力事由。

  第三十二条?因事务所决定终止或解散的,应由事务所主任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制作申请书,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规定必须撤销的,由事务所公告解散。

  第三十三条?事务所终止或解散,由合伙人会议指定人员组成财产清算小组对财产进行清算。事务所财产在清算中的分配顺序如下:

  1.拨付清算费用;

  2.缴纳应缴税款;

  3.按事务所规定支付事务所工作人员(合伙人除外)有关费用;

  4.偿还事务所债务;

  5.合伙人分配事务所剩余财产。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合伙人之间解决因解释或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等法律法规。

  第三十五条?本协议及其附属协议的修改,需经合伙人会议协商同意并报上级司法行政主管机关备案。

  第三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报送主管司法行政部门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伙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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