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 甲、乙方于20xx年10月3日签署了编号为 的《新车买卖合同》(以下称“原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出售宝马进口汽车一辆,总价为 元(含车辆售价 元,上牌费、保险费、原厂防爆膜、行车记录仪等费用),20xx年11月22日交齐全款,45天内安排上牌,交车时间20xx年11月22日。现乙方已按约支付完毕相应款项合计 元,但因甲方自身原因至今未交付车辆给乙方。现为妥善处理原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各方在互谅互让、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甲方须在20xx年1月29日前交付合格的车辆给乙方,并在交付车辆后45天内办理完毕上牌手续。
二、如甲方未在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车辆或办妥上牌手续,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甲方在收到解除通知(书面或手机短信通知均可)之日起2天内:(1)将所有乙方已经支付的款项 元一次性退还乙方;(2)自20xx年11月22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以 元为本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利息作为乙方损失赔偿给乙方。如甲方逾期支付上述第(1)、(2)项约定的款项,每逾期一天,按汽车总价 元的千分之五为标准计算违约金给乙方,直至款项全部支付完毕之日止。
三、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原合同及本协议签订地点:
甲方: (盖章) 乙方:
联系人: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年月日:
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佛山市三英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依照国家劳动法规和相关的法律规定,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一、 关于甲方商业秘密的约定
1、 甲方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 甲方的下列商业信息均属商业秘密:
(1) 生产经营管理方法;
(2) 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工艺流程、技术手段;
(3) 原材料的供应渠道及其价格;
(4) 甲方已注明为保密、秘密、绝密的文件资料等涉及的信息;财务报表、统计资料等资讯信息;市场管理网络、营销策略、销售渠道、客户分布情况及销售资料;各项业务合同;
(5)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制造设计的成果;
(6) 其他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
3、 乙方对其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上述商业秘密,有保密的义务。此项义务不仅存在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还延续至乙方离开甲方后二年内;在没有甲方书面授权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能直接或间接的以任何形式和方式进行工作需要以外的复制、留存、向他人披露或允许他人使用。
4、 乙方因故意或者疏忽而泄露甲方上述商业秘密的,视乙方的情节给予处分,直至辞退。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乙方行为构成犯罪的,甲方将提请有关部门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二、 竞业的约定
合同期间内,未经甲方的事先批准,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本职工作以外的任何工作。
三、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约定
1、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严重违章,甲方有权立即予以辞退或开除,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有权追究乙方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1) 拒不听从上司指挥监督,与上司发生冲突;
2) 对同事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
3) 在公司内聚众、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
4) 聚众妨碍正常工作秩序;
5) 盗窃同事或公司财物;
6) 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
7) 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或利用职权受贿等以下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的行为;
8) 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判刑处理者。
2、 乙方当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以上的、全月累计旷工2次或以上的、全年累计旷工3次或以上的视为自动离职,甲方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并追究相应违约责任。
四、 违约责任
1、 乙方在转正后合同期间内主动辞职的,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向甲方移交各种与工作有关的资料、文件和办公用品、工衣工卡等,赔偿甲方所列支的:
1)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所造成经济损失等费用;
2) 因“培训、实习及考察协议”所造成的损失等费用(按“培训、实习及考察协议”规定执行)。
2、 合同期间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合同期间内,乙方因犯罪、严重失职、徇私舞弊或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以及本协议第
一、二、四条的约定被甲方辞退的 ,乙方应赔偿对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所造成经济损失等费用。
五、如甲乙双方签订了“培训、实习及考察协议”,则乙方的劳动服务期限除依照《劳动合同》约定执行外,还应按“培训、实习及考察协议”所约定的期限执行。
六、 附则
1、 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与相关法律法规想冲突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2、 双方履行协议时如发生争议,协商无效的,经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解决。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签字盖章并经乙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协议与双方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签字)
(盖章)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年月
合同补充协议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20xx年5月15日签订建筑工程设计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现因方便面车间的工艺修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甲方将XX公司方便面车间内及料包车间的布置、方便面车间增加局部四层、面粉仓工程委托乙方设计,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同意就原合同基础上签订本补充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造价
1. 本工程总价为含税RMB350000元,即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 2. 工程总价包含施工图设计、出图、邮寄以及施工图的技术交底等方面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费用。
第二条 工程付款方式
1. 工程完成,甲方对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100%工程费用。
2. 甲方付款给乙方时,乙方必须提交给甲方同额之。
第三条 本协议中未明确约定其他事项,依原合同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可再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条 本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 甲、乙双方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甲、乙双方应先进行协商,求得妥善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请甲方具有管辖权的人民裁决,裁决为终局裁决,对甲乙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应按此裁决执行,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未有争议部分,双方应继续执行。
第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订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已与乙方、丙方共同签署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教育助学担保借款合同》,本协议为上述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甲方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及乙方的提款要求发放贷款。
3.现乙方在自愿的前提下授权甲方在乙方毕业前收押乙方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_____大学颁发),直至上述合同约定之助学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由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在乙方毕业时,甲方收押乙方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时,无须再次事先通知乙方。
4.乙方同意在自甲方取得上述合同项下的助学贷款时,委托甲方将该贷款金额的_______%直接划入甲方为乙方开立的个人专门帐户,作为该助学贷款的保证金交由甲方和乙方所在学院共同保管、使用(具体保管、使用方法以甲方与乙方所在学院签署的《<______银行、_______大学_______助学贷款合作协议>补充协议》为准)。
5.如乙方出现贷款本息逾期不能按时归还情况时,则甲方有权在产生逾期贷款后_______日内,以上述保证金垫付逾期贷款本息及罚息,待mba借款学员归还所欠款项后,由甲方负责划回保证金帐户。上述合同项下助学贷款结清时,甲方将收押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退还乙方。
6.上述保证金帐户按其存款余额计算储蓄存款活期利息,甲方以该助学贷款结清日为准退还乙方全部保证金本息。丙方作为保证人对上述协议内容并无疑义。
7.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全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