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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收购哪些人必然要走

2024-08-27 来源:皓榕美食网

公司收购会裁的员工如下:
1、资历最浅的员工,他们的去留不会对公司的前景带来太大的影响。
2、绩效水平最低的员工,尤其业绩无法达成与其高薪形成正比的员工。
3、低价值员工(低价值人力资本、低晋升潜能)也是裁员的重点考虑对象。
4、经常假公济私浪费公司资源的人。
一、公司被并购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一个公司购买另一个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资产或产权,从而影响、控制被收购的公司,以增强企业的竞争优势,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行为。
影响的层面有:
1、文化、管理的模式的变化
公司的变更注定也会变更公司文化等,这时候可能就要去适应一种新的公司文化以及管理模式。
2、管理层变换
要改变公司的工作模式,领导是关键,所以收购公司必然会让自己的管理层员工代替收购公司的员工;作为下属,就不得不学会跟新的领导相处。
3、薪酬、福利的变化
在薪酬福利方面也意味着有所改变,两种可能:一种是现有的薪酬福利不变,一种是根据收购公司制定的新的薪酬福利来实行。
4、规矩和操作方式改变
工作方式有了很大的变化,以往可能要求说话简单明了,但现在可能会要求更详细具体,开会时间增加等。
二、公司被收购后员工有什么影响?
公司成立于一般的收购可能是一件好事也可能不是,员工继续工作,有可能是裁员,普遍福利会更好,公司被收购,可能福利比以前更好,但是也有可能是裁员。
(1)公司员工去路:
1、继续在新公司工作(劳动合同继续,一般不会立即补偿)。
2、被裁员(按劳动法补偿,含工龄补偿)。
(2)员工一般会有的想法:
1、接着干(劳动合同继续,一般不会立即补偿)。
2、不想干了(没有补偿)。
(3)法律规定:
1、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的规定,只要新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只有在新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重新计算工龄时,才可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2、公司被收购,原有员工直接就变成新公司的员工,一般收购从法律上讲都是这样。如果要裁员,按照法律,根据工作年限,必须支付N+1的补偿给员工,收购协议签之前裁员,就原公司支付,签之后裁员,就新公司支付,不能不付,否则可以直接去劳动仲裁,基本这种情况仲裁都会支持员工。
(4)没有补偿的情况:
1、并购前后,与新旧公司签了自愿离职协议。
2、并购前没有签劳动合同或是合同已到期的。
3、并购前已上交了辞职信的。
4、不想到新公司上班也是不愿意与新公司签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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